福州市人民政府第83号令福州市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绿色标志适用于一年以上未违反交通安全、道路停车和消防安全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福州正式进入电动车新政策时代,电动车上牌规定(1)电动车未通过3C认证,属于超标电动车,福州电动车上牌最新政策如下:福州新电动车可以继续使用旧电动车号牌,但需要到车管所重新登记。
1、 福州电动车上牌最新政策福州电动车上牌最新政策如下:福州新电动车可以继续使用旧电动车号牌,但需要到车管所重新登记。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十三条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五城区电动自行车采用新号牌,分为黄色和蓝色。”福州正式进入电动车新政策时代。电动车上牌规定(1)电动车未通过3C认证,属于超标电动车。(2)电动车两轮间轴距不大于1250mm,最大宽度不大于450mm,电机功率不大于400W,必须具备骑行和脚踏功能。(三)电动自行车车速不大于25km/h,重量不大于55 kg,电池电压不大于48 V,必须符合防火、阻燃、防变形的要求。(4)电机必须具有脚踏能力。(5)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瓦。
2、 福州市电动车2023年新规福州市人民政府第83号令福州市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绿色标志适用于一年以上未违反交通安全、道路停车和消防安全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红色标志适用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黄色电动自行车:一个季度内累计发生两次以上交通安全、道路停车或者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年内有三次以上交通安全、道路停车或者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绿色标志电动自行车使用中的交通安全、道路停车或者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使用一年以上,没有违反交通安全、道路停车和消防安全的行为。业主迁出户籍福州六个月以上;暂停业主居住证使用功能六个月以上的;红色标注的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规定,被警告一次后再次违反规定的;用红色标注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道路停车或者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一年内累计2次以上的;故意毁坏或者拆除电动自行车“三码三芯片”的;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更换或者申领黄色号牌的。